建筑市场监管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业务办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2/20 14:07:36 阅读次数:691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暂行)》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暂行)》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类有关业务

(一)建筑业、监理、检测等相关企业资质申报(含陈述)和分立工作,均为网上办理,不再接受纸质申报。资质申报(陈述)和分立评审工作于202033日后进行。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打证(含分立后需注销资质的),请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上办理,资质证书请于202033日后领取。

(三)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实行全电子化办理,不再上报纸质版申请表。

二、人员类有关业务

(一)自2020年2月3日开始,暂停二级建造师所有业务、注册监理工程师纸质材料收取业务、疑似挂证陈述业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证)所有业务,2020年3月3日起恢复办理。

(二)截至3月7日还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业务。

(三)建筑业施工现场人员业务照常办理,但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切实降低传播和感染风险,推行网上不见面办理,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联系电话:企业类、注册人员疑似挂证

64320971、64320981;

非注册人员类  64322032。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市场监管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