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7/2 6:45:48 阅读次数:965

建筑业资质又要大改了?!

划重点:

  •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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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如下:(点击这里查看原文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邮编:100835。

  资质改革期间,我部正常受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事项。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

  2.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

  3.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